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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加强全国层面城镇体系发展运行规律的认识,无疑将对具体一座城市的规划工作颇具意义。然而,面对我国多万平方公里地域,以及13亿多人口的情况,开展相应的研究并不容易。世界范围内,在发展程度上领先、与我们国家情况相似的地域或国土亦很少见。以往对于我国全国层面有关城镇体系的研究还不算很丰富。
《城市规划》年第9期文章《美国和欧盟高等级中心城市发展规律及其启示》是一篇在国土尺度层面研究重要节点城市发展运行规律的论文。文章分别以美国“大都市统计区”和欧盟“NUTS统计单元”为科学统计手段,对美国和欧盟事实存在的高等级中心城市及其规律进行识别和分析。文中美国高等级中心城市识别标准包括“GaWC世界城市排名”、州郡首位城市或首府和《美国空间展望》等国家战略政策报告,欧盟高等级中心城市识别标准包括“GaWC世界城市排名”、欧盟成员国及瑞士和挪威两国首都。文章研究并识别出纽约、芝加哥、洛杉矶等53个美国高等级中心城市和巴黎、伦敦、马德里等40个欧盟地区高等级中心城市(大都市区)。上述高等级中心城市分别在美国和欧盟的经济、政治、文化、国际交往、区域辐射等领域承担重要的战略职能。文章通过排列分析和相关性分析后发现,上述高等级中心城市存在如下规律:美国和欧盟的高等级中心城市呈现显著的多中心分布格局,功能分工高度扁平化,面向全球、国际和国家各层级的城市体系完备。文章指出,应从国家公共治理角度,对我国国家中心城市的政策内涵进行重新认识;应立足长远战略视野,循序渐进培育一大批扁平化功能分工的高等级国家中心城市,代表中国参与国际竞争、支撑国家整体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