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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夏天除了让人舒爽的冷饮外,
还有晒到骨子里的炎热。
我喜欢夏天,
因为就是在三年前的那个夏天,
我收获了我的前男友--夏天。
房顶的三叶吊扇呼哧呼哧转个不停,我抬起头,盯着轴心,才发现,很多时候你以为走了很远,不过是方寸间的循环罢了,有守护的东西,怎敢远离。
头还是晕晕的,想起昨晚和几个朋友碰杯到凌晨,大家酒量不好,但为了陪我,几个人一杯接一杯的喝着。
从上大学开始就来到这个城市,曾经我把它比作我的第二故乡,现在也就这几个好朋友,城市越大,人与人越冷漠,陌生的人太多,连个交心的人都难寻。
02
我叫谷雨,医院的外科医生,生活比较忙碌,但薪水确实不错。
早在很小的时候,老妈就说女孩子要么做老师,要么做医生。我是个乖乖女,听妈妈话,选择了后者。
昨天不知是压抑了太久,还是一时冲动,那个陪了我三年的男人,最后还是成了我的前男友,刚认识的时候我就觉得,以后这个男生肯定不会是我的男朋友。呵呵,一切可能都是命运吧。
三年前的夏天,科室收治了一个急性阑尾炎患者,我看到他时他正躺在病床上看书,我跟随主任查房。其他患者不是闭目养神就是躺床上看手机,他的书吸引了我,一本关于新媒体创业的。
这个人就是夏天。
我很好奇,查完房我借故来到夏天床前。我和他的眼睛突然碰到一起,他的五官很分明,只是由于刚手术没多久,脸色有些发黄,但眼睛很有神。我赶忙把眼睛躲开,他开心地说,我知道你会来的。我只感觉脸上一阵发热,随便编个理由就走开了。
他身体恢复的很快,有事没事就溜达到医生办公室。夏天很健谈,他告诉我他以前在一家网络公司做高管,后来厌烦了在公司里的枯燥生活,于是和两个朋友合伙一起创业。结果,出师未捷,自己却挂了。
出院那天,他要了我的电话,我知道他的意思,但我没有拒绝。他给我发了条消息,你照顾了我一个星期,我愿意照顾你一辈子。
一个星期后,容光焕发的夏天捧着两大束鲜花来到我们科,一束送给了我的主任—他的主治医生,另一束玫瑰属于我。
在我答应他的那天,他叫上另外三个好兄弟,一起喝了通宵。
那一天,他的兄弟们都祝福着我们,说夏天真特么的是走了狗屎运,才被谷雨喜欢上,早知道是这样,我也宁愿去把阑尾割了。我就一直傻笑,一直喝酒。
人总是在高兴的时候忘乎所以,觉得那一刻就是所有,进行放肆,随意张扬。谁也不知道,3年后,同样的四个人,不同的地点,依旧酣畅一醉。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