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策楼镇发放《致全镇村民朋友的一封信》余份、录制黄州话音频《致全镇村民朋友的一封信》、制作《致全镇村民朋友的一封信》视频截止8月2日晚10时累计观看、转发余人次,悬挂横幅余条,村村响、移动音响播报累计时长小时,丰富宣传方式,做到疫情防控形势人人知晓,防控行动人人参与。
做好重点位置消杀工作,确保防疫不留死角。
各村志愿者进湾入户逐一排查来黄返黄人员,宣传非必要不离黄不返黄及加强个人防护,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抓实排查管控工作,确保排查管控到位,宣传引导到位。
根据新冠疫苗未接种人员名单逐一入户,了解禁忌症人群身体状态、宣传动员未接种人员尽快接种。上午10点30分,王家店村通过排查发现本村一名厦门返乡学生,立即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11点30分,会同镇卫生院将该学生送至隔离点并完成交接。
疫情防控就是试金石。陈策楼镇全体党员干部、各村层层传导压力,环环锁定责任,守岗尽责,加强信息沟通、强化纪律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严防死守无漏洞,最大限度消除潜在风险。黄冈市7-10月份
新冠疫苗接种如何安排?
重点人群接种需要注意
哪些事项?
一、7-10月份我市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如何安排?
(一)18岁以上人群
8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灭活疫苗)。
(二)12-17岁人群
第一剂次接种:7月31日前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8月1日至31日完成12-14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
(三)10月1日至10月31日
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实现12岁以上人群“应种尽种”、“全程接种”。
二、12-17岁人群接种注意事项
(一)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疫苗安全吗?
本次12-17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包括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广州市预防医学会专家王鸣表示,“上述研究表明,3岁以上的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无论在安全性、有效性都是经过严格的科学实验验证的,家长们无须对此担忧,建议根据有关部门安排,积极接种。”
(二)未成年接种哪种新冠疫苗比较好?
上述两款新冠疫苗都好,重点是积极配合响应号召。灭活新冠疫苗需要接种两剂次,两剂接种间隔时间最少21天,最长56天。不过若超过56天,无需重头开始接种,只要尽快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三)未成年人接种疫苗有何不良反应?
同种疫苗的剂量和剂型和成年人都是一样的,安全性和成人相比没有显著性差异。由于个体差异,少数人会发生接种部位局部的疼痛、红肿,或发热等一般反应,一般2-3天自行消失,可多喝水多休息,未见严重不良反应。
(四)是否会与其他疫苗接种产生冲突?
我们知道儿童青少年在不同年龄段需要接种不同的疫苗,那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接种,是否会和其他疫苗接种产生冲突?如何合理安排呢?
针对成人建议新冠疫苗接种和其他疫苗接种中间间隔至少14天,儿童青少年也是如此。但如果出现外伤、狗咬等等情况,需要打破伤风或者是狂犬疫苗,则不受14天间隔的限制。
(五)接种时需要注意什么?
针对12-17岁的学生群体,市、县两级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学校进行了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教育和组织学生接种工作,现场安排不少于2名教师维持秩序。
接种过程中需由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携带学生和监护人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学生带户口本),到各地指挥部确定的接种点有序接种,接种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
(六)暂不在本地的学生后续如何接种?
对于假期不在黄冈的学生,街道(乡镇)后续会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织12-17岁人群完成接种。
三、老年人接种注意事项
(一)老年人出门少,是否感染风险小,还需要接种新冠疫苗吗?
新冠病毒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不出门不能阻断病毒传播。老年人往往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多种慢性基础疾病,新冠肺炎感染和重症、死亡的风险更为突出,老年人更需要接种新冠疫苗。
(二)老年人接种前注意事项
如果老年人有基础疾病,一定要确认一下自己是否处于稳定期,如果实在拿不准的可以和医生沟通确认。提前预约,戴好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尽量有家属陪同前往。接种前一晚注意好好休息,接种当日一定要进饮食,不要空腹接种。穿宽松上衣,便于露出上臂肩膀(三角肌)的接种部位。接种新冠疫苗前不要饮酒。
(三)老年人接种时注意事项
老年人接种时,全程佩戴口罩,按预约的时间准时到达。主动向医生提供自己的健康状况,最好携带既往病历和近期服用的药物信息资料,并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如果接种一侧上臂部位有瘢痕或色素沉着,尽量避开或选择另一侧接种。
(四)老年人接种后注意事项
老年人接种完毕,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止血棉签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丢入医疗专用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防止污染环境和交叉感染。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一天内不要洗澡。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尽量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适当保暖、休息。如果出现持续发热等不适的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详细报告。接种疫苗后,仍需自觉遵守社区防疫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
四、新冠疫苗接种适应症及禁忌症
根据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及湖北省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意见,对新冠疫苗接种常见适应症及禁忌症情况进行整理,总结如下:
(一)33种可以接种的情况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经医生评估后认可,可以接种。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5.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月经期,可以接种。
31.侏儒症,可以接种。
32.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33.没有上臂人员,可以接种。
(二)16种暂缓接种的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体温正常后72小时内,暂缓接种。
2.呼吸系统急性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临床未控制;结核病活动期;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应暂缓接种。
3.血压≤90/60mmHg(原因不明)或≥/mmHg、心率在安静休息时低于55次/分或大于次/分、心脏瓣膜病变失代偿期、主动脉夹层、静脉血栓形成、心功能3级或以上、恶性心律失常、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综合征等患者,应暂缓接种。
4.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活动期、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患者,应暂缓接种。
5.急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严重肾病患者(未控制的急慢性肾炎患者;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的肾脏病患者;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肾脏病3期以上即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的患者),应暂缓接种。
6.近期发生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者;空腹血糖>13.9mmol/L者;未控制好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者,应暂缓接种。
7.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再生障碍性贫血未缓解、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活动期、出凝血疾病未控制等患者,应暂缓接种。
8.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活动期、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明确合并机会性感染或恶性肿瘤未控制的HIV感染者;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患者,应暂缓接种。
9.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应暂缓接种。
10.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应暂缓接种。
11.存在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情况,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12.过敏性鼻炎急性期,急慢性湿疹或荨麻疹症状体征明显者,或伴有皮肤其它症状发作期,应暂缓接种。
13.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应暂缓接种。
14.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或无症状)6个月内,应暂缓接种。
15.正在接种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应暂缓接种。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6.有难以评估的其他情况或病情,建议暂缓接种。
(三)5种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不能接种。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来源:易剪梅编辑:易剪梅编审:伊海清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